選擧的英文詞彙 Election Glossary
最近世界各地都有重要的選擧,選擧新聞 (election coverage) 占據了媒體相當大的版面,臺灣的立法委員選擧也即將在周末投票,競選活動也到了最後緊鑼密鼓的階段。因此藉這個時機來談一下有關選擧的英文詞彙也許不無意義吧?
“elect/election” (選擧)一詞,源自 e-(out) + legere (choose) –選出,而leg-或 legere 同時也是 intelligent, diligent, logic, dialog, legal 等詞的詞幹, 因此挑選候選人要考慮她/他是否 intelligent (有能力、智慧),diligent (勤於出席、問政),logic (前後一致、腦筋清楚),dialog (願意溝通), legal (用合法手段)。
選擧是用選票來決定,而不是以武力來定勝負,是民主國家最重要的機制。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麥爾坎‧艾克斯 (Malcolm X) 1964 年4月在底特律的一場著名演說 “The Ballot or The Bullet” 中控訴白人的宰制,鼓吹黑人用選票來決定自己的命運,來監督國會議員是否支持保障黑人及弱勢族群不受歧視的民權法案,促成國會在三個月之後通過該法案。 ”Ballot or Bullet? 紙彈還是子彈?” 遂成傳誦一時的名言,道出民主與極權的分野,在民主國家改變可以透過選舉 (The Ballot)達成,在極權國家,只有武裝革命(The Bullet)才能造成改變。
候選人競選活動英文叫 campaign,她/他們通常有一群助選人員 (canvassers),俗稱「抬轎者」,替她/他們助選或抬轎 (canvass),因此「拉票」, 「抬轎子」都可以說 canvassing。
候選人在選區內巡迴競選演說叫 stump speech,因為以前在美國,候選人每到一地,往往都是站在木樁上對選民演說 (on the stump),因此僕僕風塵到各地發表競選演說 (a campaign speech) 就叫 stump speech。在英國, 則有 Hustings 一詞意思類似 stump,Hustings指候選人發表競選演說 的raised platform (墊高的平臺)。
募款餐會英文叫 fundraising party,造勢大會叫 a pep rally ,“(幫人)站臺(演說)”叫 endorsement speech,挨家挨户拜票 (door-to-door canvassing),到了選戰緊鑼密鼓的階段則有所謂的掃街(拜票) street canvassing,針對尚未決定投票對象、心意未定的選民 (courting the undecided voters),希望選民能投自己一票的催票(drum up votes)活動,催票活動有時也由選務機關發動,盼能提高投票率,叫 get-out-the-vote campaign,簡稱GOTV。
最後則由選民投下神聖的一票 (cast their votes),等待選舉結果 (poll results)。
作者:蘇正隆
台灣翻譯學學會理事長
任教國立臺灣師大翻譯研究所 「筆譯專業」等課程
http://tati.org.tw/?p=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