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9/06

當媒體不再報導真相

當媒體不再報導真相‧朱淑娟/2009.5.4

http://shuchuan7.blogspot.com/2009/05/blog-post_05.html
正當全民陷入失業的焦慮時,五一勞動節前夕,翻開C報,斗大的標題寫著「王如玄:搶救失業大功臣」。雖然對媒體與政府合作「編業」早有心裡準備,但看到這麼露骨的標題,還是嚇了一跳。聽說寫這則編業的記者被同業取笑了一番。
我笑不出來,我很想哭。

當有權者變成真相的詮釋者
其他報的記者又有什麼資格笑C報記者?再打開U報,標題寫的是「短就、充電、王如玄:盡力救急」。媒體圈的人都心知肚明,這些都是「置入性行銷」,講白一點,就是某個政府單位「買」了這則新聞,而「賣」了這則新聞的媒體,叫記者寫了這則報導。當新聞存在買賣關係,要是你會怎麼寫?
然而讀者每天花10元買這份報紙,是真心相信這個媒體能給他們真相。如果他們知道,這個買賣關係花的還是他們的納稅錢,你覺得他們會怎麼想?新聞的買賣關係,已不單純只是買賣而已。


從歌功頌德、到政策辯護
 
置入性行銷並非始於今日,那個政黨上台都做過。只不過,過去的媒體對置入式行銷還能掌握基本的份際,多半只接受「歌功頌德」式的合作案,什麼花藝大賽啦、鮪魚很好吃啦、來個座談會啦之類的,基本上還比較無傷大雅(當然我不是說這樣就可以)。
 
然而如今的置入式行銷卻進展到「政策辯護」,農民的苦、勞工的痛,通通可以用錢擺平。於是我們來看看民眾讀到什麼:農村再生許農民美麗的未來;失業根本沒什麼好怕的,因為我們有搶救失業的大功臣;再生能源根本不可靠,核能才是最好的能源,減碳、便宜、又安全啊...
 
而且,置入式新聞登出的時機掌握得還真好,不是公聽會當天、就是勞工頭綁白布條上街頭時。新聞講究的是時效,如果當天這則事件的版面都給買走了,媒體又有什麼空間可以平衡報導?
 
當記者變成業務員
 
置入式行銷手法不但從「歌功頌德」演變成「政策辯護」,記者的角色也有明顯的變化。所謂「編業」(或業配,意思就是編務支援業務),過去都是由業務部先把業務談好,記者再依指示寫新聞,基本上本身並不涉及業務。
 
但如今,許多媒體老闆直接把業務目標加在記者身上,記者的考績表不再像過去一樣,獨家有多少、專題寫的好不好,而是「幫報社帶進多少業績、協助多少編業...」。
 
想想看,有了業績壓力的記者,還能把牙磨利,咬那個胡作非為、不負責任的政府或事業?(事業雖然較少置入,但動不動抽廣告,說到底還是錢)於是記者每天除了跑新聞,還得鞠躬哈腰問採訪單位「有沒編業可做?」如果你打算跟這個單位要編業,下筆不慈眉善目都很難。
 
或許你會問,「這樣還幹啊?」是啊,批評別人很容易,但如果你是主流媒體的記者,就能明白拒絕有多難。我相信只要是記者,都想望一個純淨的編採環境,好好採訪、好好給人民真相。然而當事與願違,又往往無法大聲說不。
 
那不單單只是必須領這份薪水,等著給兒子繳學費這麼簡單而已,因為你總想,或許妥協一點點,可以換取更大的空間,只要你還站在舞台上,總還是有機會可以好好採訪、給人民真相....
 
為何媒體淪落至此
 
說別人「淪落」或許不公平,當我還是所謂主流媒體的大報記者,聽到人家這麼講,心情真的很複雜,很想反駁「不是的,我們不是這樣的,報社也要生存啊...」,即使委曲如狂風暴雨,但這話又無法說得理直氣壯。
 
媒體當然可以做生意,她本來也是一個生意。只是,媒體畢竟不同於一般生意,她有社會責任、有報導真相、揭發不法的天職,媒體不是常自許「第四權」?
 
也因為媒體能給讀者真相、新知、樹立權威報導,所以有人願意付錢買報;當媒體閱讀人口多了,就能吸引企業登廣告。這才是媒體「正常的」生意模式。
 
當沒人買報、登廣告了,媒體要生存,於是把編業當救命仙丹。生存,為賣新聞找到正當性。
 
然而這只會惡性循環,當媒體不再報導真相,就愈來愈不能吸引別人買報、登廣告,就要愈依賴賣新聞為生。當監督者、被監督者角色互換,賣新聞這種「皮肉生意」又能做多久?不知報老闆有沒想過,究竟那一種作法比較划算?
 
只有自己,能給自己純淨的新聞空間
 
曾經待過主流媒體,我當然知道如今媒體生存多不易、記者的處境有多難。但我總覺得,編業不是不能做,但編、業之間應該有最起碼的份際,畢竟失去靈魂的媒體終究會被遺棄、而終至毀滅。
 
如果媒體能多一點堅持,向當權者計較;記者也能多點勇氣向報老闆說不。一個人肯站出來、就能鼓勵十個人站出來、然後百個、千個。
 
當後有來者,浩浩蕩蕩,或許事情真的會有所不同。因為我想,能還媒體純淨新聞空間的,只有媒體自己。